户口及擅自处置A有3个子女abc,a有一子d(A的孙子),d常年和A生活在一起,A经常表示要把房子给d,但没有任何遗嘱依据,A去世后,abc对A的房产归属存在争议,后b和c将a起诉上法庭,在为结案前,b和c换了门锁,禁止a和d进入。后来经过审判,c取得房产并支付a和b差价。a取得房产后,要求a、a的配偶及d迁出户口,并在未通知a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了a和d存放在房子里的东西。a和a的配偶是农村户口,转入城市后农村户口注销,也没有能够落户的住宅(a住的是单位的房产权不属于a,a只有使用权,d买的是公寓)。
咨询问题:1、c是否有权通过起诉等方法,强行要求a、a的配偶、d迁出户口
2、c为户主,当a、a的配偶、d需要户口(例如结婚、办护照等)时,c拒绝提供,a通过诉讼要求c提供,法院是否支持,如胜诉后仍拒绝提供,法律是否能强制执行
3、对于c擅自处理a和d的财产,有没有什么方法维权,难点在于,c已经处置了资产,a、d无法证明房内有什么以及财产的归属。c虽已口头承认,但其可否认,因打电话时未告知对方录音,电话录音未必能作证据。这是难点。 |